2025年12月17日凌晨1时53分,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一大队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,一辆白色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而来。当驾驶员按要求完成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后,结果显示为65mg/100mL。随后仪器发出尖锐的警报声:“对不起,您喝酒了!”执勤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熄火接受进一步检查,驾驶员却反复辩解称:“我没喝酒,我就是嚼了个槟榔。”
面对检测数值,驾驶员依旧坚称“嚼槟榔”,拒不承认饮酒事实。民警提出如对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存在异议,可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。此时,驾驶员终于承认其当日中午曾饮用4瓶啤酒。休息到晚上,以为身体没啥事了,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。
银川交警提示:隔餐酒、隔夜酒也可能导致酒驾,若前一晚大量饮酒,次日清晨甚至中午仍可能达到酒驾标准。(兴庆区交警一大队)